談得興起,今回再論聖火。
一聽聖火,就想起「武林聖火令」。覺得「聖火」真正好神聖的,大抵只得無端端為它加個「聖」字起頭的中國人。人家只叫那根東西做 the Olympic torch,實在基督教文化哪敢說這源自異教的火把「好神聖」?
因此火炬就是火炬,弄熄了,最多點翻著就好。
PS: 才剛得知網絡上的虛擬火炬傳送,這等有趣的事自然舉手支持!傳送名單上有沒有我的份沒相干,就來搶聖火吧!仲 High!
思考奧運,你不可不了解希臘文化,說到「火」大概會令人想到兩個神:一個是偷天火來到人間的普羅米修斯,另一個則是火神海貝特斯。兩個神當中,普羅米修斯出名得多,也廣受歷代藝術家頌揚。那時候人類還未懂得用火,世上也沒有火,因為大神宙斯下了命令,不准哪個神讓火離開天界去給人類使用,違令者死!祂認為人類還未成熟到可以鴐馭火,就只會給世界帶來災難,甚至威脅到天界的統治。
(好熟悉的說法!這令我想起關於「民主」的訴求,總有人說,你們未成熟到可以駕馭普選,勉強這樣做政局就會亂,經濟就會差。此外還可以代入「人權」與「自由」...)
普羅米修斯卻不是這樣想。祂眼見人類因為不曉得用火所以生活十分艱難,飽受野獸的威脅,只能生吃食物,營養不足,腦袋根本無法進步。不能在一處落地生根,就無法發展農業;沒有燃料,就別說往後要發展工業了(別忘了祂好歹是個神!)。祂明明知道火對人類來說就是好的,也是絕對必要的!最後,祂決定不理禁令,冒險把火從天上偷到凡間來,從此人類的生活就得到大大改善了。
原來祂就是公民抗命的祖宗了!這舉當然令當權的宙斯大為震怒!結果普羅米修斯就被懲罰給綁在山上,每天有鷹來𡁯食祂的肝臟,然後第二天祂的肝臟又再長回來,這就是希臘式無窮無盡的苦痛「永劫循環」了。
那邊廂火神海貝特斯需然貴為奧林帕斯十二主神之一,卻鮮有被重視的。他被稱為最醜陋的神,卻娶得了最美麗的女神阿芙洛迪。祂主要的職責是幫宙斯打造雷電,也在戰爭的時候負責製造武器。就是如此了。
不消說,自由神像單手舉起的火,民主女神像雙手舉著的火,都必然是普羅米修斯傳下來的火。那麼你估,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火,是傳承自普羅米修斯的火?還是傳承自火神海貝特斯的火?
是為人類求福祉的良心之火,還是助紂為虐的惡神之火?
假如當年普羅米和我們一般的昧著良心,不為正義去挑戰權力,不肯冒險作公民抗命的話,今天,世上還有火可以給舉起來嗎!?討厭那些人一手把人類最重要最寶貴的人權自由都沒收在手裡,然後涎著臉胡說:「聖火」不容侵犯。
這才是真真正正的侵犯那「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