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發起投訴聖經行動的目的主要有兩個, 一是就近來的中大事件挑戰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 二是藉此機會申明該網站對聖經的看法與立場.
我是福音派基督徒, 照一般理解應該屬於比較保守的一類. 聖經中清楚寫明的教導和規條對於我, 簡單而言自必是金科玉律. 然而我會理解對於非信徒來說, 聖經和其他刊物並無特殊分別, 就正如其他宗教或哲學書刊對我來說, 也是沒有大感覺一樣.
因此我覺得他們用聖經來挑戰審裁處, 還真算別出心裁!
以我粗淺的歷史和哲學知識, 也略略聽過伏爾泰(Voltarie). 我最贊同這位法國思想之父講過的這句話:「雖然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會至死也捍衛你說出那個觀點的權利。」
因此即使聽到民健聯主席馬力的口裡發出荒誕的言語, 還是覺得, 他有權說他想說的話, 這樣香港才是香港. 最多聽見的人和他吵起來又好, 覺得他實在低能當他透明又好, 掩著耳別過臉吐沫跺腳都好.
我常到一些質疑基督信仰的網站溜覽, 老實說, 他們很多時候提出來的問題都有道理, 是正確的觀察和合理的質疑, 很能引發我個人的思考, 雖然我自己往往沒能做出好結論. 就如這發起行動的網站, 網主表現的態度其實理性, 網站中還特意揀選了一些他自己覺得好的金句向人介紹, 而且我又覺得拿出幾節聖經來質疑一下還真頗有探求意味. 信仰的頭頭是上帝, 但下面跟隨的卻是歷代歷世承認自己有罪的人, 既是有罪而不完美, 很多時候就會錯. 在這幾千年的發展中, 信仰給加進了幾多出於我們罪人自己的詮釋? 又加上了幾多無益, 甚至有害的添加劑而是我們不自知的?
近來我自己也在學習重新認識上帝, 拿個例子說:
賽 45:7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這根本是上帝的一個「很有氣派」的自我宣告, 然而信徒從來大都沒有這般氣魄, 倒變得閃閃縮縮. 這節經文在某程度上已和一貫的想法不同: 通常我們都說神是至善, 是愛, 平安固然被認定是祂所賜的, 災禍卻會一股腦兒撥給魔鬼, 或說是人的罪自己招來的.
然而上帝從不如我們所想般小氣, 更不如我們所想的狹隘. 祂是自有永有者, 是神創造我們, 而不是我們創造祂, 祂無論如何絕不會給困在我們思想的掣肘裡. 這在《約伯記》裡已清清楚楚的表達出來, 4個朋友理直氣壯的說:
神是公義的神.
義人必得賞賜.
人受苦只因犯罪.
神才不會無緣無故要人受苦.
只要認罪, 神就會把苦難挪開.
這些道理聽來明明都算沒有不妥, 卻給上帝罵他們「假道學」, 因為祂既然擺到明就是無 (人可理解的) 原因降災, 人又何必倒過來忙著為祂找藉口. 更何況對著一個正在受苦的人, 誇誇其談甚至予以譴責如何能夠幫得到他. 相反那個由頭到尾向祂大聲疾呼, 不停問祂為何偏偏降災給我, 甚至向上帝發晦氣發脾氣的約伯, 最後卻給祂稱讚了.
事實祂好像更喜歡一些八卦而且大膽向祂發問的人, 藉著尋問, 祂必會將自己更清楚地顯示出來. 摩西直接問祂是誰, 祂就告訴他祂是誰; 約伯向祂發完脾氣, 立時就由略略「風聞」進步到「親眼看見」了.
因此我會勸信徒, 千萬不要因為單單見人家用聖經來質疑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 就二話不說出現大反應, 這只會讓事情變得複雜起來. 不妨自己也抱一個探求的心, 認真看看那給擺上檯來說的幾節經文. 其實向來都有人問, 主日學教到那些章節, 都不知怎樣教才合適, 於是「唯有」跳過去了.
我根本不覺得這是好做法, 不如就趁現在想想如何正面面對吧. 上帝從來沒有將所謂「不良」從我們的眼前挪去, 為我們的世界消毒, 反而大方向我們完全呈現人性與罪的實象, 因此祂的教導才入心入肉, 才能震撼人心. 上帝是掌管歷史的神, 祂以歷史傳遞教訓, 拖帶我們發展民智. 祂更是未來的神, 必會照顧我們成為能迎向新世代的信徒!
要對祂有信心!
最後想分享一點我自己對教條的看法. 對自己, 自當竭力謹守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 然而我之所以會這樣做, 是因為我先認定上帝, 才再為了想向上帝表達愛的回應, 於是學做祂說祂會覺得喜悅的事. 但對別人, 特別是非信徒, 他根本沒認定上帝, 我們如何能忙不迭把自己一套放在別人身上. 這樣理所當然就是會激出對抗甚至仇恨來, 就實在是放絆腳石去絆倒人了. 我們作鹽, 是為加添味道和防腐, 然而再多的鹽只會醃出還能吃進口的鹹魚, 卻絕不會得出一條鮮崩活跳的魚來, 能起死回生的只有上帝. 我小時候聽得共產主義說要赤化世界, 立時會覺得不寒而慄, 要是現在換作是基督徒說要消毒世界, 我也會同樣覺得不安. 這不是上帝的一貫作風, 否則基督何必上十架, 天軍天使吹幾聲號角,「不義的人」不就立時滅絕了!
路 6: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特別是當連一些非信徒甚至敵對朋友, 都曉得引用主耶穌如何幫助那個將要被石頭打死的行淫婦人的故事來反問我們的時候, 就好應反省, 我們究竟是不是以基督的心為心? 是愛戰鬥, 還是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