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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屑醫生 | 18th May 2007, 10:14 AM | 生命留痕

平均分: 9.25 | 評分人數: 4

竟錯過了難得的交鋒!

我且胡亂又插一下口, 因為其實拗位很多, 又互相有關, 容易拗拗下敵我不分, 就浪費了大好的辯論氣氛了. (這樣說分分鐘有人又會嗤之以鼻, o車, 嗤就嗤囉, 這也是言論, 表達和思想的自由.)

1. 「擺聖經上檯」, 第一目標是讓審裁處尷尬, 這點就需要我們思考:

a. 究竟審裁處「應不應該得到尷尬」.
這結論是很個人化的, 各人且自管為這一點作各自表述. 我自己就覺得其實很應該讓他們得尷尬一下, 甚至憤而解散, 甚至重組! 君不見近來多番事件中, 都見到審裁處好明顯矯枉過正, 邏輯混亂而且氣燄高漲, 非得受點教訓不可. 因此我會說投訴人別出心裁, 差點還想支持他們.

b. 「擺聖經上檯」達不達到這個目的.
有網友說得好, 這是「用荒謬之舉來凸顯建制的荒謬!」我覺得絕對達得到令他們尷尬的目的, 路透社早已忙不迭把消息散播全地球了! 網友說: 「怎麼不投訴報紙?」 失禮說句, 這不是好論點來的, 只會令爭論橫生枝節, 也令別人覺得會這樣說的人, 照道理說不出其他有水準的論點, 反教人輕看了.

- 投訴報紙和投訴聖經是兩件完全分開無關的事, 等於我要食雞, 你問我怎麼不食鵝一樣「無厘頭」. 做一樣, 不代表不能做第二樣; 同樣, 做了一樣, 也不代表也要做第二樣; 再者, 更加不是必要先做了這一樣, 才再可以做第二樣. 因此拿報紙來說, 一點關係也沒有.

- 投訴報紙根本一點都不荒謬, 就不能凸顯這審裁建制的荒謬了.

2. 「擺聖經上檯」, 第二目標是讓信徒尷尬. 那網站「借意抽水」是必然的事, 也不用冠冕堂皇的為他們解說, 或說不知道背後動機就不好討論了. 人家確實只喜歡投訴聖經玩針對呀, 就偏不投訴其他, 因為一箭雙鵰對他們來說才是高明. 這社會, 只要手段合法, 不論公司某職員, 明星, 政黨, 官, 民... 誰都有權借意攝位做攝石人, 因為「攝位」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種, 只爭在他攝得好看不好看, 是高明還是攝得水皮.

我自己理解:

a. 大前題是, 自由社會, 他絕對有權「抽水」甚至「玩針對」.

b. 你也同樣有權罵他動機不純, 說「你這是抽水!」, 卻不是理由不讓他用聖經去對抗審裁處.

c. 其實他要抽水, 也不代表就立時就真會「抽得了」. 他們說「聖經扭曲性觀念」, 其實我敢說這地球上大部份的人聽到這樣說, 都絕不會真心認同的, 就算異教朋友都不會認同, 最多也是笑笑口等著看戲. 更不會有信徒因為這樣就決定離教. 因此這個來來去去都一定只能是虛火, 是用來擺姿態的.

d. 反而只有當「某單位」肯配合, 他們才會抽水抽得有聲有色, 達到網站嘲弄信徒的目的. 而「那個單位」不是別人, 就是我們信徒! 這事上好明顯有個竅妙, 就是越強行對抗, 得出的noise 就更大, 結果才真個著了道兒.

這就是明光社的所謂「沒智慧」了. 多年來, 我們信徒都知, 他們向社會說反對話, 出於對信念的堅持, 這原是可以理解或支持的.

然而這幾年他們是越來越得社會接納, 還是給社會進一步加深了誤會呢?

網友說明光社橫行獨大, 想深一層, 這個「社」只得把口, 既沒有實權如何真能橫行? 搶著辦通識課是橫行? 只不過是在言論自由下合法運用自己應有的言論自由吧, 因為「有權說反對」不消說也是包在言論自由當中的. 既是這樣, 最多令人覺得「像阿媽般煩」, 卻不應如現在般令人覺得「是把人批鬥的封建衛道之士」.

卻給人這個感覺, 必自然是和「過了份」的態度有關.

別說這擁有不同於基督教理念的社會, 就連很多信徒群體都有意無意與之劃清界線. 大佬, 你罵還罵, 罵是ok的, 但請罵得好些, 罵得邏輯嚴謹些, 罵得苦口婆心些好不好?... 我, 絕不會因為你是基督徒, 因此你說甚麼如何說我就必然會撐你, 也千萬別妄想我會這樣做. 我老豆萌塞我絕不會和他口徑一至, 我教會領袖一人獨大我也照樣和他抗衡, 何況你這樣一個和我毫不相干的機構!

因此你必須在心態上, 道理基礎上, 態度上... 各方各面都讓我覺得撐得過, 我才會考慮撐你的.  

這件事上, 要是明光社出軟功還好, 又來強行對抗, 說得出甚麼道理? 對不起, 說「聖經是歷史」, 「聖經這是描述不叫鼓吹」, 「聖經應統一地看, 不是單看一兩段」... 只應該是審核時的論點, 或審完之後得出來的可能結論, 卻不是用來令人因此同意「不要擺聖經上檯審」的有用論點.「聖經是宗教刊物應得括免」只進一步凸顯發言人的邏輯混亂, 無理護短, 白白又給人特權專橫之感.

在這件事上我可能真的開通得奇怪, 我甚至能支持「一於擺聖經上檯」, 覺得現在不拿去審一審確實可惜. 假如真如審裁處的一貫審核模式辦理, 而最終聖經給包上膠套寫上字句, 這社會就真真正正赤裸裸地顯出當中的荒謬, 是大大地出醜了.

但留意, 卻不是上帝會出醜了.

我們都知道, 那時常有人問耶穌奇怪的兩難問題, 就是想拿祂話柄讓祂當眾出醜. 結果如何? 耶穌一次也沒有出過醜, 因此我就是說, 對上帝有信心, 祂絕不會出醜. 無必要上帝未怒我先怒, 或如約書亞般替摩西不值而嫉妒別人, 或如雅各約翰般問耶穌:

路加福音 9: 52-56 

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  那裡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

我明白會有信徒礙於自身的固有觀念, 不能很對「聖經給擺上檯」這件事放得開, 我就會勸說採取觀望態度就比較有智慧. 想一想, 這智慧度其實高如當年所羅門命人劈開BB, 等兩個爭奪的女人一人得一份, 結果找出真媽媽來的做法一模一樣呢. 想想, 想一想, 切切.


[35]

........

各位,我開始覺得《投訴聖經不雅》一事經已像耶神一樣,
"一個耶神,各自表述"的境界。開始無人想到《投訴聖經不
雅》的真正目的....

無奈....=.=


[引用] | 作者 夜遊杜拜 | 4th Jun 2007 13:15 PM | [舉報垃圾留言]


[33] Appreciation

Dear Doctor,

I really appreciate your openness in discussion on Christianity.

Altough i am very tired and trying to avoid discussion on religion, i must say that you have set a right example for the Christian. If Christian can not, or not dare to discuss what they believe the most, then they will face a huge problem in communications.

People challenge Christians on their belief by making sound statments and being logical but often the reply is emotional and illogical. Discussion terminates in disgrace, communication breaks down, verbal attacks and so on are commonly seen in religion related discussion.

Religion has been head-on with science for a long time. How religion give answers to science against time is one very important key to most people's challenge. Chellenge itself is not guilty, it is human's nature to know this technique. We learn from challenge.

For your information:
I believe in God, but not Jesus.
I do no religional activity but simple family life.

Keep the good work, Doctor.

Best Regards,
CY


[引用] | 作者 CY | 21st May 2007 04:46 AM | [舉報垃圾留言]

[32] Re: Re:
星屑醫生 :
我就是說, 基督徒的道德線基督徒先自己守, 《反性傾向歧視條例》遲早會通過的了, 到時我們倒過來希望社會讓我們在我們的範圍裡有權自己持守自己的原則就真. 例如在教會裡說「上帝不喜悅同性戀」請不要告牧師, 或基督教機構不賣同性戀書刊, 不要又告他們. 就真.

這本來就不值得擔心,因為現在有《性別歧視條例》,但天主教會照樣只有男性神父,因為條例裡已經列明一些宗教豁免。

所以,如果只是為了保護宗教,而不是想迫害同性戀者的話,向政府爭取豁免條款就行了。
這也是當年我直斥死光社利用教徒恐懼來迫害同志的理由。
因為他們聲稱的「基督教被反向歧視」,從法律角度而言,根本是 no big deal。


[引用] | 作者 方潤 | 19th May 2007 19:59 PM | [舉報垃圾留言]

[31]

非常同意你的說法,

想轉貼你兩篇關於投訴聖的文章,ok?


[引用] | 作者 狗製陳皮 | 19th May 2007 15:55 PM | [舉報垃圾留言]

[30] Re:
kc :
社會有個現象:每當有人想帶來改變,便會被標籤「起哄」、「作亂」、「生事」等等而加以非議。只是改變憑性質便是生事(不然就無事發生了)、起哄(同上)、起混亂(不然就無改變)-尤其是對既得利益者。

還有唱衰不唱好, 都聽得人耳朵生繭. 不能妄想人人如牛, 淨做和吃草, 哼也不要/能哼, 被屠才掉掉眼淚, 仍幫屠夫說項, 一面伸出頸來.


[引用] | 作者 星屑醫生 | 19th May 2007 12:52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9]

其實影視處死唔肯送檢,一樣有辦法:
1. 自己print一份public domain既聖經譯本出來送檢;
2. 在一個本港server上建立網站,上載一份public domain既聖經譯本。


[引用] | 作者 ivy | 19th May 2007 11:14 AM | [舉報垃圾留言]

[28]

社會有個現象:每當有人想帶來改變,便會被標籤「起哄」、「作亂」、「生事」等等而加以非議。只是改變憑性質便是生事(不然就無事發生了)、起哄(同上)、起混亂(不然就無改變)-尤其是對既得利益者。


[引用] | 作者 kc | 19th May 2007 07:52 AM | [舉報垃圾留言]

[27]

如果明白了製造荒謬的原因是為了突顯現存建制的荒謬,卻仍無力地以為自己的行動不能改變甚麼,那麼這個社會是保守、遲鈍而悲哀的,因為任何的改進改革都因為「做黎都無用啦!」「而家個社會根本唔會變!」「香港人未夠班!」而沉寂下去。

想要改變,必先踏出第一步。作壁上觀以為很超脫的,其實是懦弱、逃避和自以為是。


[引用] | 作者 hystericireul | 19th May 2007 01:55 AM | [舉報垃圾留言]

[26]

有興趣參加嗎﹖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20448&group_id=122


[引用] | 作者 方潤 | 19th May 2007 01:24 AM | [舉報垃圾留言]

[25]

謝謝你的敢言.
有容乃大.


[引用] | 作者 sidekick | 18th May 2007 23:48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4] Re: Re: 國際笑柄?
心齋 :
你看不出在網站留言的人都是在說笑嗎?說的笑話就正是香港。
他們會說「呀,那麼我也要去投訴一下」,不過之後卻不會真的去做。因為他們知道,笑話只是用來說的,做出來的話,就會令自己成別人的笑話。
我看見在那里討論的人都很清楚投訴聖經是影射學生報事件
不知道你為什麼認為是笑柄*支持 Richard Dawkins 啊!果然同聲同氣!


[引用] | 作者 TinTin | 18th May 2007 23:40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3]

Richard Dawkins.net
有回應話" What a great idea! :) Wish truthbible.net had an English version."
Richard Dawkins 可是現在的 Unholy Trinity 呢!我很喜歡他的!


[引用] | 作者 TinTin | 18th May 2007 23:31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2]

p.s 我的立場是:投訴聖經,理論上,的確可以暴露荒謬。但在香港的實際環境,根本於事無補。大家都太理想化了,香港人和香港政府,真的會明白嗎?我當然不否定投訴聖經的不乏有心人,但如果以為這樣就可以解決學生報事件,請恕在下以有點太天真。


[引用] | 作者 心齋 | 18th May 2007 23:02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1] Re: Re: Re: 國際笑柄?
路人A :

真不明白為何那麽在意別人拿來笑柄!笑駡由人,我們只管爭取應該的改革。飛機未發明前,人們都笑萊特兄弟痴人說夢。哥伯尼的太陽中心說更被宗教審裁處判為異端邪說,慘被害死。難道我們就只是怕被人笑被人駡就裹足不前?怕這怕那如何改革如何進步?何况,投訴聖經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其實我不是因為投訴的是聖經,所以我感到無聊,即使投訴可蘭經,希臘神話,我也會一樣覺得無聊。我明白為什麼要投訴聖經,也明白這不是目的。只是如果笑話太好笑,人們就會忘記背後的目的。而且這樣做根本對解決學生報事件於事無補。

再者,我不會拿這事和六四比較。因為我覺得把學生誠心尋求民主的舉動和這次的市民起哄歸作一類,是一種洩瀆。


[引用] | 作者 心齋 | 18th May 2007 22:5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0] Re: Re: 國際笑柄?
心齋 :
atk :「國際笑柄」一說,本身已經幾好笑 印象中係得香港人先會一見到就指責為「無聊」 就睇o下我o地點成為國際笑柄: Richard Dawkins.net有回應話" What a great idea! :) Wish truthbible.net had an English version."Bible is 'too sexual', complain hundreds in Hong Kong"More than 1,700 people have complained to Hong Kong regulators that the Bible is overly sexual and violent, apparently to mock a recent ruling condemning a sex survey in a student newspaper." 睇o黎人o地睇得更加清楚,與其話係國際笑柄,倒不如話係香港o既悲哀咩都驚影響國際形象,殊不知自己毫無幽默感已經係一件幾好笑o既事 你看不出在網站留言的人都是在說笑嗎?說的笑話就正是香港。

他們會說「呀,那麼我也要去投訴一下」,不過之後卻不會真的去做。因為他們知道,笑話只是用來說的,做出來的話,就會令自己成別人的笑話。

真不明白為何那麽在意別人拿來笑柄!笑駡由人,我們只管爭取應該的改革。飛機未發明前,人們都笑萊特兄弟痴人說夢。哥伯尼的太陽中心說更被宗教審裁處判為異端邪說,慘被害死。難道我們就只是怕被人笑被人駡就裹足不前?怕這怕那如何改革如何進步?何况,投訴聖經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引用] | 作者 路人A | 18th May 2007 22:32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9] Re: 國際笑柄?
atk :
「國際笑柄」一說,本身已經幾好笑 印象中係得香港人先會一見到就指責為「無聊」 就睇o下我o地點成為國際笑柄: Richard Dawkins.net有回應話" What a great idea! :) Wish truthbible.net had an English version."Bible is 'too sexual', complain hundreds in Hong Kong"More than 1,700 people have complained to Hong Kong regulators that the Bible is overly sexual and violent, apparently to mock a recent ruling condemning a sex survey in a student newspaper." 睇o黎人o地睇得更加清楚,與其話係國際笑柄,倒不如話係香港o既悲哀咩都驚影響國際形象,殊不知自己毫無幽默感已經係一件幾好笑o既事 
你看不出在網站留言的人都是在說笑嗎?說的笑話就正是香港。

他們會說「呀,那麼我也要去投訴一下」,不過之後卻不會真的去做。因為他們知道,笑話只是用來說的,做出來的話,就會令自己成別人的笑話。


[引用] | 作者 心齋 | 18th May 2007 22:16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8] 影視處、淫審處

剛看新聞提要,《可蘭經》、《金瓶梅》、《莎士比亞全集》都被人「投訴」,影視處都說不會送到淫審處評級。看來他們已有一套line-to-take, 任何人再「投訴」歷史典籍或文學巨著,他們都不會受理,並有一套理由解釋,懶理外界指他們雙重標準。

至於可否突顯影視處或淫審處的荒謬,其實我不太肯定。影視處既不把《聖經》、《可蘭經》等送檢,淫審處就不用為這些典籍評級,其實可算置身事外(當然外界可能不會這樣認為)。如果影視處堅持這種做法,淫審處繼續不用為《聖經》、《可蘭經》以及這一輪將會「被投訴」的文學作品做任何決定,我們就只可能憑淫審處以往的判決批評它荒謬。


[引用] | 作者 閃持 | 18th May 2007 22:01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7] Re:

"

心齋 :
我想投訴聖經這件事,已經令香港成為國際上的笑柄。為什麼香港人總喜歡出醜?
暴露荒謬就得製造荒謬,但製造荒謬本身就很荒謬。即使暴露了,又會有多人真的認真去分析這個荒謬?大部份香港人只喜歡看鬧劇,不會想背後的意義。以為展現了社會的荒謬,他們就懂得醒覺,是太樂觀了吧。
想展現荒謬的人,不就一早知道荒謬的存在嗎?不知道的人,在展現了以後還是不知道。那麼究竟展現給誰看?
那個聖經投訴事件,好像是由高登發起的。實在令人懷疑,那幾千個投訴個案,有多少人真是想暴露社會荒謬,而有多少人只是趁亂起哄?
"

我並不同意"心齋"的說法。
"想展現荒謬的人,不就一早知道荒謬的存在嗎?不知道的人,在展現了以後還是不知道",老實說,我之前真的不知道淫審處有幾荒謬,頂多是略知"秋天的童話"一事,不算"太荒謬"。就是因"投訴聖經"一事,才引起我這類閒人的注意,翻查認識一下淫審處的"戰蹟",我才知道原來連"大衛像","漢代春宮圖"這些歴史文化藝術也曾被它裁為不雅。所以你這句話有謬誤,用為至少有我這個原本不知道變知道的"活見證"。

"我想投訴聖經這件事,已經令香港成為國際上的笑柄。為什麼香港人總喜歡出醜?",我相信很多淫審處之前的審裁己成國際上的笑柄,何多一單半單。如真的能激起各位反思和政府的注意,改革淫審處,成為笑柄又何防呢?

"有多少人真是想暴露社會荒謬,而有多少人只是趁亂起哄?" ,如以這模式思考,難怪馬力先生會覺六四事件是場暴動(趁亂起哄),而不是學生運動(暴露社會荒謬)。


[引用] | 作者 路人A | 18th May 2007 21:1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6] 國際笑柄?

「國際笑柄」一說,本身已經幾好笑 印象中係得香港人先會一見到就指責為「無聊」

就睇o下我o地點成為國際笑柄:

Richard Dawkins.net
有回應話" What a great idea! :) Wish truthbible.net had an English version."

Bible is 'too sexual', complain hundreds in Hong Kong

"More than 1,700 people have complained to Hong Kong regulators that the Bible is overly sexual and violent, apparently to mock a recent ruling condemning a sex survey in a student newspaper."

睇o黎人o地睇得更加清楚,與其話係國際笑柄,倒不如話係香港o既悲哀

咩都驚影響國際形象,殊不知自己毫無幽默感已經係一件幾好笑o既事 


[引用] | 作者 atk | 18th May 2007 20:53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5]

我想投訴聖經這件事,已經令香港成為國際上的笑柄。為什麼香港人總喜歡出醜?

暴露荒謬就得製造荒謬,但製造荒謬本身就很荒謬。即使暴露了,又會有多人真的認真去分析這個荒謬?大部份香港人只喜歡看鬧劇,不會想背後的意義。以為展現了社會的荒謬,他們就懂得醒覺,是太樂觀了吧。

想展現荒謬的人,不就一早知道荒謬的存在嗎?不知道的人,在展現了以後還是不知道。那麼究竟展現給誰看?

那個聖經投訴事件,好像是由高登發起的。實在令人懷疑,那幾千個投訴個案,有多少人真是想暴露社會荒謬,而有多少人只是趁亂起哄?


[引用] | 作者 心齋 | 18th May 2007 20:06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4]

Haha... 我都有份攝位~~~ send 了封投訴信~~~


[引用] | 作者 George | 18th May 2007 19:10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3]

語出曹劌論戰(你一定知道了)。

「肉食者謀之,又何閒(假借,當作「間」)焉?」「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說到肉食者鄙,除了表面上指的「鄙」以外,還有句潛臺詞便是「未能遠謀」。

謝謝師兄關心呢!

家姊近日正式投入醫生行列,不知會唔會有機會遇上你呢(雖然你好像是私人執業的)。


[引用] | 作者 hystericireul | 18th May 2007 17:48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2] Re:
hystericireul :
這件事令人對香港的「權位者」很失望
肉食者鄙,似乎真確。
下句是否肉食者謀之?
你的文, 我早看了. 不知多關心你呢. 哈.


[引用] | 作者 星屑醫生 | 18th May 2007 16:0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1]

這件事令人對香港的「權位者」很失望

肉食者鄙,似乎真確。


[引用] | 作者 hystericireul | 18th May 2007 15:3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0] Re:
TinTin :
基督教獨大的後果,翻開歷史書「Dark Ages」的那部分就清楚了。什麼進步、發展全沒有。這次更不可能出現 Martin Luther,因為新教、天主教都站在同一陣線了。人家搞同性戀與自己無關,除非明光社姓菜的說自己曾經被同性戀非禮,搞到他有陰影,因此反對同性戀。但是就算有這樣的事,也是他個人問題,我覺得 It's absolutely fine for them to do the anal thing among themselves. 另外同性戀的問題"I think it's something that we should be able to talk about - Avenue Q"亂倫的問題,根據 Freud 的 Oedipus Complex 又是完全可以討論Freud's basic concept that the male child between the ages of three and six suppresses his sexual urge to kill his father and sleep with his mother. Freud named it after Oedipus, the legendary Breek king who unwittingly did just that任何討論,都沒有煽動、鼓勵人們真的走去做出來。正如看了「你有沒有想過同動物性交?」學生報刊出 5 個答案,他們都說沒有,有都是同「人類」。難道明光社連「人類是動物」這個事實也否定?

哈哈, 讓我指出你引dark age 的情況論說是「抽水之舉」先. 不過我絕對尊重你有權抽的.

算吧啦, 我寫「不如個個都不要穿衣服」那怪論, 就是覺得現在以「自由為最高」的共同討論基礎下, 以前的所謂道德規條只會遲早一條一條的給廢除, 最終只剩下法律的了.

我就是說, 基督徒的道德線基督徒先自己守, 《反性傾向歧視條例》遲早會通過的了, 到時我們倒過來希望社會讓我們在我們的範圍裡有權自己持守自己的原則就真. 例如在教會裡說「上帝不喜悅同性戀」請不要告牧師, 或基督教機構不賣同性戀書刊, 不要又告他們. 就真.


[引用] | 作者 星屑醫生 | 18th May 2007 13:10 PM | [舉報垃圾留言]

[9]

基督教獨大的後果,翻開歷史書「Dark Ages」的那部分就清楚了。什麼進步、發展全沒有。這次更不可能出現 Martin Luther,因為新教、天主教都站在同一陣線了。
人家搞同性戀與自己無關,除非明光社姓菜的說自己曾經被同性戀非禮,搞到他有陰影,因此反對同性戀。但是就算有這樣的事,也是他個人問題,我覺得 It's absolutely fine for them to do the anal thing among themselves. 另外同性戀的問題



"I think it's something that we should be able to talk about - Avenue Q"




亂倫的問題,根據 Freud 的 Oedipus Complex 又是完全可以討論

Freud's basic concept that the male child between the ages of three and six suppresses his sexual urge to kill his father and sleep with his mother. Freud named it after Oedipus, the legendary Breek king who unwittingly did just that
任何討論,都沒有煽動、鼓勵人們真的走去做出來。正如看了「你有沒有想過同動物性交?」學生報刊出 5 個答案,他們都說沒有,有都是同「人類」。難道明光社連「人類是動物」這個事實也否定?


[引用] | 作者 TinTin | 18th May 2007 12:5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8] Re:
老死C :
這事已鬧得差不多了.除了信仰問題,醫生的觀點跟我十分接近,所以再沒有甚麼補充.
還有一點,真的很感謝{中大學生報}及鬧大事情的各界,使香港有一次機會把道德及言論自由問題辯個翻天覆地,也使公眾看到,像大契所說,誰是人,誰是鬼.
這樣說雖然很挑釁,但建議盲光社支持者,推動立法廢除宗教自由,獨尊耶和華.做到了這點,才真能榮耀上帝的光呢!
不是嗎?

說得好!
我本來只是冷眼旁觀的,見網友"老死C"之前的討論講出很多本人所想,才多手這了兩則留言。


[引用] | 作者 路人A | 18th May 2007 12:49 PM | [舉報垃圾留言]

[7]

這事已鬧得差不多了.除了信仰問題,醫生的觀點跟我十分接近,所以再沒有甚麼補充.

還有一點,真的很感謝{中大學生報}及鬧大事情的各界,使香港有一次機會把道德及言論自由問題辯個翻天覆地,也使公眾看到,像大契所說,誰是人,誰是鬼.

這樣說雖然很挑釁,但建議盲光社支持者,推動立法廢除宗教自由,獨尊耶和華.做到了這點,才真能榮耀上帝的光呢!

不是嗎?


[引用] | 作者 老死C | 18th May 2007 12:38 PM | [舉報垃圾留言]

[6]

這是可預見的「結果」!


[引用] | 作者 jovi | 18th May 2007 12:3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5]

說到審裁處,它本身就是一個荒謬,一個笑話。當"大衛像"和"秋天的童話"都被裁不雅,人們拿聖經投訴來諷刺它和引起大眾注意又有何不可。相反,教徒應當高興,因為這證明了聖經的獨突性尊貴性,否則怎會惹人拿它挑戰這荒謬的審裁處呢?


[引用] | 作者 路人A | 18th May 2007 12:3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4]

這次事件越搞越大,不是我們有心搗亂,而是保守派和建制派武斷、雙重標準的結果

我寫了幾篇有關的文章: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


[引用] | 作者 hystericireul | 18th May 2007 12:26 PM | [舉報垃圾留言]

[3]

星屑醫生講得好,若其他教徒如你般清醒就好了。

盲光社要 "重新宣揚上帝的恩典、戒律" 沒問題,但希望它不要將它 (不是所有基督徒)那一套標準硬加於其他人/非教徒身上,它要管就管教徒圈內人,請不要攪到我們吧!

最令我反感的就是盲光社那種不依它的就是錯的態度,叫人怎生信服呢!盲光社當然有發表它立場的自由,但請不要窮追猛打封殺其他意識型態。投訴這投訴那,像要"淨化"香港跟它那一套,很討厭。它這樣做只會破壞基督教的形像,對傳導有負面的影响。


[引用] | 作者 路人A | 18th May 2007 12:24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

這件事峰迴路轉,越來越多戰場

不是網民心存挑釁,而是各種保守勢力實在太荒謬,太武斷,太雙重標準了!

我寫了幾篇有關的文章,可以一看: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


[引用] | 作者 hystericireul | 18th May 2007 12:23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

明光社最大的問題係,有時明明係自己講得唔好,所以人地接受唔到,然後反而話人地「心蒙脂油」、「心裏剛硬」,咁邊有得溝通!


[引用] | 作者 HS | 18th May 2007 12:15 PM | [舉報垃圾留言]